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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第三方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并于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2025-03-023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8000.00元

最高限价:49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内容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包1 TPZB-2025-03-023-1 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采购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检测产品及检测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6000.00 166000.00

包2 TPZB-2025-03-023-2 166000.00 166000.00

包3 TPZB-2025-03-023-3 166000.00 166000.00

注:供应商可就任意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若在多个包排名均第一者,则取排序靠前的包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其他包则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5、采购需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项目(具体检测产品及检测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采购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检测产品及检测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检测。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③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建筑节能专项资质、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及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按照郑港财〔2022〕11 号、郑财购〔2021〕12 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15层15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领取);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楼150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楼15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瑞办公区2号楼

联 系 人:王继良 

联系电话:0371-86211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01

联系人:闫岩 杨丹丹  张小波  丁姜瑞  丁未戊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1301552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