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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区沿黄大道两侧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区沿黄大道两侧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区沿黄大道两侧综合治理项目

2.2 招标编号:TPZB20210025

2.3 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境内(沿黄大道示范区段内,西至郑开大道,东与028县道交汇)

2.4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在沿黄大道示范区段内,全长约14.7公里,按照道路两侧各70米,局部扩展至西临金明大道,东接028县道。荒地覆绿以及生态修复、道路沿线重要形象节点等进行建设生态提升。提高道路沿线环境质量,营造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区沿黄大道两侧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示范区沿黄大道两侧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组织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等全过程服务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7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项目缺陷责任期;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第一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11日以来承接(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本单位20201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施工任务方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本单位20201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第二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单位202011日以来连续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11日以来监理过至少一项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类似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且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变更备案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3.4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第一标段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事人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34900分至2021310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 324930(北京时间)

5.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30号市民之家11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71-226155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371-56601963

 

监督单位: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371-23892198